案件回放▲▲▲
11月22日1时许,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居民夏女士收到某银行发来的短信,声称夏女士的信用卡在境外被消费538.2美元。自己人在惠农区,从没有出国,信用卡也没有离过身,却被人在境外消费近4000元,夏女士随即报警。无独有偶,11月30日2时许,惠农区居民武女士也收到银行发来的网上消费动态编码,间隔不到一分钟后手机就收到网上消费500余欧元的信息。案发后,武女士也随即报警。
案件分析▲▲▲
民警通过调查发现,夏女士和武女士的报警信息有共同特点:两人均是委托他人办理的信用卡,并且在网上申请了POS机,平时外出多使用自己所办理的信用卡刷卡消费,而且信用卡密码也从没有更换。
警方分析,通常情况下,信用卡持卡人在刷卡消费时,卡内信息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窃取,制作成伪卡,并在国外恶意消费。夏女士和武女士的信用卡信息可能早已被不法分子窃取并且复制成伪卡进行盗刷。
警方提示▲▲▲
首先,要保护个人敏感信息,银行卡、证件信息、手机号、支付密码不要随意留给他人或中介,不要随便在街头扫描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留下银行卡号、证件号等重要信息。
其次,要将磁条卡换为更为安全的芯片卡,密码不要设为身份证号后尾数或自己的生日;外出刷卡消费时,不要把银行卡交给他人代刷,同时输入密码时要注意遮挡,防止被人偷窥。
第三,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应第一时间致电银行客服对银行卡进行冻结随后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