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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警方及时送治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苍鹭

2017/10/23 1.2w 阅读 143 点赞
10月21日18时许,凉州区公安局河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凉州区河东镇新腰墩村一组田地里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疑似候鸟。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处置。
经现场查看,该鸟立高约60公分,单翅展约35公分,腹部为灰色,头顶和背部为墨绿色,头颈后部有白色的翷羽。民警从其体型特征判断,该鸟极有可能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随即向凉州区公安局值班领导汇报。获此情况后,凉州区公安局值班局领导高度重视,通过现场照片识别,确定该鸟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苍鹭,并立即与甘肃濒危动物研究中心取得联系,同时指令凉州区公安局荣华新区派出所民警会同濒危动物研究中心专家连夜赶赴河东对苍鹭进行救治。
经专家诊断该鸟确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苍鹭,其在迁徙途中长期无法及时进食造成营养不良,跌落至田间。当晚,凉州区公安局河东派出所与凉州区公安局荣华新区派出所连夜将其送至甘肃濒危动物研究中心进行救治。 
据悉,苍鹭是一种栖息于水域岸边及浅水处的大型水鸟,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常分布于我国东北及南方地区,以小鱼、昆虫、蛙等为食。近年来,苍鹭的总数量在急剧减少,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所有野生鸟类实行禁猎,捕杀苍鹭、麻雀等常见鸟类属违法行为,非法猎杀达到20只以上将被判刑。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要爱护鸟类,严禁捕杀猎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在凉州区发现苍鹭,也证明全区生态环境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更加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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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