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出炉,通过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数据的详尽分析,便可看到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红利:
一、缴存情况分析
(一)建缴单位结构: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的不断释放,“公积金扩面年”活动的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单位和职工主动加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77.6%,国有企业占8.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8%,其他占4.5%。

(二)缴存职工分布: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2.4%,国有企业占 11.7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1%,其他占0.8%;中、低收入占 99%,高收入占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2%,国有企业占15.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其他占9.5%;中、低收入占99.87%,高收入占0.13%。
(三)“法定+自愿”的缴存形式既保障了职工权益,又为企业减轻了负担。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法定+自愿”的形式,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本人和单位各为12%,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行法定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本人和单位各5%,单位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选择低比例建制自愿缴存,待经济状况允许再逐年为职工补缴到位。这种“法定+自愿”的方式,既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职工参与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享受政策优惠,又顺应了国家对企业降成本减负的要求。
(四)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政策,让职工获得更多政策红利。住房公积金过去一直按照“低存低贷”的利率政策执行,2016年2月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原来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按照“平存低贷”的利率执行。当年缴存公积金账户利率从原来的0.35%和1.1%提高到目前的1.5%,职工公积金缴存账户收益分别提高3倍和近40%;同时住房公积金每年利息结转后自动计入本金形成复息,进一步体现住房公积金惠及所有缴存者的政策红利。
2017年,公积金业务支出6235.17万元,同比增长10.2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753.23万元,占业务支出92%;委托贷款手续费481万元,占业务支出7.7%;归集手续费0.94万元,占业务支出0.3%。

二、提取使用实现“两项功能”
(一)实现以“住房消费”为主的住房保障功能。随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的不断拓展,提取金额不断加大。2017年,13881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33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65.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3.3%,租赁住房占0.9%,其他占0.1%)。数据显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主要以“住房消费”为主,突出了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解决住房问题的功能。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3.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8.7%,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4.2%,其他占13.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4%,高收入占0.6%。

(二)实现了对职工偿还“购房贷款”的减压功能。2017年,职工购房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金额 1.93亿元,占本年提取总额的 26 %,其中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1.61亿元,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金额的83%;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0.32亿元,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金额的17%,低利率的特点切实降低了中低收入职工的购房成本,也减轻了职工偿还贷款的压力。
三、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贷款审批流程。
(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服务效能,中心制订下发了《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流程的通知》,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三级审批制度,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办结时限。截至2017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684笔50.61亿元,贷款余额30.9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68%、23.99%、19.2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6.29%,比上年同期增加4.61个百分点。

(二)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4.9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8.45%,比上年增加(减少)2.3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4170.6万元。

(三)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2.31%,30岁-40岁(含)占34.38%,40岁-50岁(含)占27.48%,50岁以上占15.83%;首次申请贷款占86.5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48%;中、低收入占91.94%,高收入占8.06%。

四、调整贷款政策,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2017年6月对《武威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细则》及《武威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工、非全日制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确保异地贷款职工与本地贷款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299笔11110.7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3532.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9825.6万元。
五、完善信息建设,全方位服务缴存职工。
(一)多种电子渠道满足职工多样化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了12329服务热线和“三网合一”短信平台,拓展了门户网站、自助查询终端、手机短信、手机APP、微信等6种电子服务渠道,满足缴存职工多样化服务需求,网上业务大厅、微博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二)与相关部门联网,减少贷款风险;异地灾备系统连接,保证数据安全。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服务目标逐步实现。

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