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44号)第十九条规定,以下人员因保管不善,不慎丢失税务检查证,特声明作废。自声明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该证件从事的一切活动,均与工作单位及持证人无关,工作单位及持证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持证人姓名:王东胜,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武威市税务局,检查职责:税务检查,税务检查证号:甘税征620600190003;
2.持证人姓名:姬学忠,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武威市税务局,检查职责:税务检查,税务检查证号:甘税征620600190012。
国家税务总局武威税务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