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类-办事类-税务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2025/12/24 1.8w 阅读 472 点赞 查看原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44号)第十九条规定,以下人员因保管不善,不慎丢失税务检查证,特声明作废。自声明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该证件从事的一切活动,均与工作单位及持证人无关,工作单位及持证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持证人姓名:曹英华,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民勤县税务局,检查职责:税务检查,税务检查证号:甘税征620621190044。 国家税务总局民勤县税务局 2025年12月24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办事类-税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