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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3/31 1.0w 阅读 363 点赞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武威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5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武威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武威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有关事项》《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武威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缴纳工作的有关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65人,其中,在编51人,非在编1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80家,净增单位30家;新开户人数0.91万人,净增人数0.14万人;实缴单位2115家,实缴人数9.81万人,缴存额21.2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93%、-4.79%、6.24%。2025年末,缴存总额202.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78%;缴存余额83.03亿元,同比增长10.0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2家。

(二)提取:2025年,3.08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3.71亿元,同比减少1.7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4.40%,比上年减少5.21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19.0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0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7万笔6.8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1.89%、10.82%。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61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62万笔121.71亿元,贷款余额42.7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86%、5.95 %、-1.7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1.48%,比上年末减少6.2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514笔20862.6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75846.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0478.66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0.18亿元。其中,活期5.3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0.05亿元,1年以上定期24.74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20846.85万元,同比下降5.62%。存款利息8075.0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2771.44万元,其他0.3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2698.12万元,同比增长7.89%。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2059.4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38.56万元,其他0.1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8148.73万元,同比下降21.03%。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管理费用1352.56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796.17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740.4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810.11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138.7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0078.8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397.53万元,同比下降5.74%。其中,人员经费790.41万元,公用经费75.14万元,专项经费531.9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00.19万元,不良率0.02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138.71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21.38%,非企业单位占69.02%,灵活就业人员占7.68%,其他人员占1.92%。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22.55%,非企业单位占29.92%,灵活就业人员占41.85%,其他人员占5.6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4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25%,租赁住房占4.1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48%,调离本中心提取占1.69%,死亡提取占0.78%,其他占0.1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19.9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4.72%,比上年末减少0.87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76.4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3.52%。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3.89%,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6.11%,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4.29%,30岁-40岁(含)占41.39%,40岁-50岁(含)占10.65%,50岁以上占3.6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1.37%,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63%。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5.76%,比上年减少8.6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情况:一是支持跨区通勤的缴存人租房提取。自住住房所在地和工作地不在同一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本市缴存人(即:跨区通勤的缴存人),可按月或按年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按照本市租房提取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是调整购房提取频次。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频次由“两年内可以提取一次”调整为“三年内可每年提取一次”。

2.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一是调整缴存余额系数。在测算可贷额度时,将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系数由20倍上调至24倍。二是优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名下在本县区无住房、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缴存人家庭名下在本县区已有一套住房、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的,住房记录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论是否为同一套住房,认定为二套改善性住房。在本县区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再不予贷款。三是提高贷款比例。将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提高至80%。四是提高劳模工匠贷款额度。市级、省级、国家级劳模贷款额度在现行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上浮10%、20%、30%,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五是延长借款申请人可贷款年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申请人实际贷款期限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延5年,即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

3.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首套房贷款期限5年(含)以下年利率为2.1%,5年以上年利率为2.6%;第二套房贷款期限5年(含)以下年利率为2.525%,5年以上年利率为3.075%。贷款期间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优化线上服务功能。持续深化住房公积金线上办、掌上办,通过夯实数字基础,强化数字赋能,进一步推动服务流程简化,办理要件精简,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秒批秒办”、零材料可办及7×24小时办理。同时,充分应用部、省一体化平台,推广“跨省通办”“亮码可办”,实现住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二是不断打通协同服务渠道。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相关服务事项与多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办。其中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一件事”,联动完成婚姻、房产、征信等多部门信息查询,不动产抵押和公积金贷款发放实现一次提交,一次办理。三是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坚持“线上高效、线下兜底”原则,严格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中审批,持续规范服务流程、细化服务标准,全面推行“无差别综合窗口”政务服务模式。同时,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服务礼仪指导,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集成服务”。

(三)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一是筑牢数字基础。持续推进数据治理,常态化管控重点业务数据,数据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及时性、可靠性整体向好。加快落实档案数字化、规范化,被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认定为全省合格数字档案室、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二是强化数字赋能。通过多部门数据共享和联动审批,住房公积金实现100%线上办和数字化,由“多次跑”变为“一次不跑”,由“多材料提交”变为“无纸化办理”,由“多部门跑动”变为“一平台办结”。三是保障数据安全。成立中心数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完善数据安全制度体系、落实数据安全技术保障、加强重点领域管控等措施,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敏感数据保护得到充分保障。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认定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中心机关数字档案室经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测评验收,认定为甘肃省合格数字档案室。1名党员干部被住建部办公厅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被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示范窗口”“优秀窗口”,9名工作人员先后获得“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服务之星”“服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