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努力将教育成果践行于实际行动,切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成功救助一只野生凤头鸊鷉。
8月9日,凉州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指令,在凉州区中坝镇有一只受伤的鸟需要救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鸟身体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翅膀受伤,不能飞翔。民警迅速将该“鸟”送往甘肃武威野生动物救护站救治。经专家辨认,该鸟为国家“三有”(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保护动物野生凤头鸊鷉。
野生凤头鸊鷉(pì tī)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是一种游禽, 前额和头顶部黑褐色,枕部两侧的羽毛往后延伸,分别形成束羽冠,脚的位置几乎处于身体末端,尾羽短而不显,趾侧有瓣蹼,以水生昆虫及其幼虫、鱼、虾等为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