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辖区商户业主郑某某到天祝县公安局哈溪派出所报警求助:今天早上有一个小伙子到我店里买了200元钱的羊肉,但他微信扫码只支付了20元,请求帮助。
郑某某称,早上有一个说是要去山里玩耍的年轻小伙子到他的肉铺子买了200元的羊肉,在称肉的过程中,他通过聊天了解到买肉的小伙子以前是天祝县哈溪镇友爱村的人,现在在酒泉居住,再无其它有价值的信息。
民警接到报警求助后,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在走访中,民警从该肉铺对面的护林站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买肉的小伙子一行总共驾驶有3辆车,民警据此信息调取相关路口监控视频,并通过车牌号码查询联系到了车辆所有人。车辆所有人齐某某称他早上确实去该肉铺买了羊肉,因着急去山里玩,在微信扫码支付肉钱时少按了一个“0”。最后,通过民警协调,当事人双方互加了微信,齐某某通过微信将剩余的180元转给了郑某某。
警方提醒广大商户在使用二维码交易时,一定要及时查看钱款是否到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