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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2022/07/31 6.6k 阅读 321 点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及全国稳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减轻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负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印发《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落实阶段性缓缴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认真落实阶段性缓缴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与职工充分协商后,可申请缓缴2022年5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企业已汇缴5月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期限为2022年6月至12月。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目前,已为提出缓缴申请的8家企业落实了阶段性缓缴政策,涉及缴存职工119人,企业阶段性缓缴金额80.7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做逾期处理,切实减轻职工负担

2022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借款人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切实减轻职工负担。

三、适度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且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缴存职工,在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租房提取限额由2万元提高为2.4万元,每月租房提取限额由1667元提高为2000元。截至目前,已为4名租房职工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9.6万元。

四、推行“不见面”办理,提升服务效能

充分利用综合服务平台、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为缴存职工提供全方位线上服务,着力推行“不见面办理”、零跑腿服务。截至目前,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线上办理率达到96.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