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一环,是促进解决审计发现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的有力抓手。通过高质量的审计整改打通审计工作“最后一公里”,形成“闭环”管理的良性运行模式,是实现高校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客观必然和迫切需求。
课题组首先对近年来审计整改相关政策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脉络进行梳理,以价值链理论、PDCA循环理论、5W1H理论为依托,构建基于价值增值的高校内部审计整改机制理论框架;其次,对高校审计整改情况开展调研,剖析高校审计整改面临的问题和困境;再次,以审计整改的领导机制、监督机制、工作运行机制、责任机制和落实机制等为研究重点,探究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方式、内涵和措施等;最后,结合案例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高校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和对策,推动高校审计整改责任落实。
一、基于价值增值的高校审计整改机制要素分析及理论框架
(一)高校内部审计整改要素分析
依托“5W1H”分析框架,课题构建了基于价值增值的高校内部审计整改机制理论框架,界定了整改机制的构成要素:整改目的关联于为何进行整改(Why),整改的主体与责任对应于谁来负责(Who),整改的具体事项对应于整改内容(What),整改的背景条件对应于在何种环境下开展审计整改(Where),整改标准与整改时限对应于完成的时间(When)。同时,构建了一个整合“整改业务流程、信息传递路径和价值链”的审计整改增值路径,以满足“1H”即实施方式(How)的要求。
内部审计整改目标是促进重大政策的有效执行,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同时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从根本上促进完善治理、实现管理目标,助力高校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主体包括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被审计单位、其他监督部门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内部审计整改内容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预算管理审计、绩效审计等提出的关于经济活动及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评价与建议。内部审计整改环境包括整改实施的制度和文化环境。
(二)基于价值增值的高校内部审计整改机制理论框架
审计整改的价值增值体现在多个层面:首先,基于审计业务流程所固有的基本价值;其次,挖掘信息流动过程中所蕴含的潜在价值;最后,通过内部审计价值链的扩展,保障组织的高质量发展、实现组织的价值增值。基于PDCA理论框架,课题将审计整改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在P阶段,审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在D阶段,被审计单位与其他职能单位协同落实整改;在C阶段,审计部门实施跟踪检查;在A阶段,运用整改结果。借助PDCA循环的审计整改机制,不仅明确了整改流程,还实现了信息的闭环管理和治理效果的持续改进。动态调整整改策略,确保组织能够迅速应对各类问题与挑战,通过循环迭代的积累,审计整改工作效能不断提升,有力助推高校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基于“价值链”视角,揭露问题仅能展示内部审计对高校价值的守护作用,问题的解决才标志着价值的创造和提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管理与治理能力提升才是审计增值能力的体现。审计整改过程中,通过优化风险管理策略提升价值,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增加高校价值,通过改善高校治理增加高校价值。审计整改工作不仅局限于问题整改,更聚焦于构建抵御风险的长效机理和促进组织的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
基于“信息闭环”理论。高校的行为活动实质上是信息交换与传播的集合,其各项活动皆依托于信息流动实现。审计整改阶段,以整改业务流程和审计整改报告为媒介,信息得以在各层级间流通,促成信息循环,有效避免信息孤岛现象。信息在流通中对高校内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具体表现为:首先,为学校决策层提供决策依据和制度改进建议;其次,向被审计单位揭示问题成因,促进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推动单位事业发展;再次,为其他职能部门提供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及苗头性问题,为其运用审计结果提供依据和建议。
综上,审计整改业务流程、内部审计价值链、信息交互流的审计整改增值途径,构建了基于价值增值的内部审计整改机制理论框架,将内部审计从价值维护的“底线思维”转变为积极促进组织价值提升的新阶段,通过审计整改的落实帮助高校防范管理风险、完善内部控制、提升治理水平,为高校高质量发展和价值提升保驾护航。
二、高校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现状与存在问题
课题结合高校管理运行和审计工作实际,从审计整改制度建设、领导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的贯通协调,整改结果运用等方面设计了调查问卷,发送31所中管高校和40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收回有效问卷70份。
调研结果显示,近年来高校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多数高校将审计整改制度建设和强化组织领导作为加强和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提升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的抓手,但仅有半数高校既建立了审计整改制度,又明确了领导机制。体制机制不完善仍然是制约高校审计整改工作高质量发展,影响审计成效和权威性的最重要因素。高校内部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纪检监察、巡视监督、组织人事监督等监督力量在审计结果运用和整改推动方面的贯通联动机制逐步完善,但高校间做法和效果差异较大,仍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的保障。高校审计整改监督检查的工作职能主要由审计部门承担,审计整改督查深化协同配合不足,监督检查和督查主要在整改完成“事后”开展,对整改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有待加强。部分高校存在整改期限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的情况,对存在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大多数高校尚未建立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利于维护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高校审计整改工作的信息化程度普遍不高,信息化手段对审计整改动态管理的支撑不足,不利于整改过程的动态跟踪。
三、高校内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一)审计整改领导机制
加强党对高校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高校党委作为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领导核心,承担主体责任,应统筹协调审计整改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类任务落实,推动被审计单位党政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真改实改审计查出问题的工作格局,被审计单位应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追责问责,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合力。
健全审计整改的领导协调机制。高校党委应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牵头建立健全党委统筹领导、被审计单位具体落实、内部审计部门跟踪督促检查、监督部门和业务归口部门监督管理,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高校党委通过及时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并作出具体安排,能够有效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以及涉及体制机制、成因复杂、整改难度大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促进整改责任传导,形成整改合力,提升整改成效。
强化高校党委对审计整改的监督落实机制。高校党委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推动校内各单位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督促审计整改高质量落实。对整改达标率低、整改逾期较长且多次沟通后仍然收效甚微的单位,督促其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对整改不重视、整改措施不得力、整改效果不明显、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等方式,对其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提醒;对审计发现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重大损失浪费、重大不良影响等严重后果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督办,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内审部门督促检查责任。
(二)审计整改责任机制
1.明确和夯实被审计单位承担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的主要责任,负责全面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被审计单位应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筹,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分清问题的性质和主次、识别潜在风险、抓住主要矛盾、制定科学合理、严谨务实的整改方案。单位负责人应牵头成立审计整改工作专班,针对整改方案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负责整改任务的部门和个人、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并派专人对每项任务进行督办。
2.细化和压实内部审计部门的督促检查职责。内部审计部门承担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并向高校党委汇报审计整改情况及检查结果。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审计报告质量,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切合实际、能落地见效的审计整改建议,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内部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整改结果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确保其真实、完整、相关,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是否整改到位作出评价,对不符合整改标准的事项不予“销号”。
3.落实监督部门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高校应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多部门参与形成合力,做到信息共享、结果共用,以多种方式和举措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推进整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发挥在业务领域的指导作用,综合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判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帮助被审计单位从源头整改。监督部门应结合工作职责,日常开展审计整改督促跟踪,在年度计划安排时将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检查范围,还可适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
(三)审计整改工作运行机制
1.建立审计整改清单机制。审计整改清单,是在整改台账的基础上,实现对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全过程清单化管理。建立审计整改清单机制,要将“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销号情况”对接,审计完成后首先形成问题清单,清单中包括审计项目的基本信息、问题定性、问题摘要、违反规定、责任划分、整改意见、整改类型、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被审计单位收到整改报告后制定整改台账,在问题清单的基础上增加整改措施、分阶段任务、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定期填写整改进展、下一步措施、整改完成时间、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原因,整改台账还应体现通过审计整改取得的成效;最后,审计部门在开展整改检查之后将审计整改检查情况、问题销号情况纳入清单。
2.建立审计整改汇报机制。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内部审计要建立将整改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的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和研究审计整改中的重大事项。将学校领导对于整改工作的指示批示及时转达相关单位并督促指示批示的落实情况,对于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自上而下维护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3.建立分类整改工作机制。分类整改通过研究不同问题的性质、成因、现实影响及整改难易程度等因素,将问题整改划分类型,区分整改时限、轻重缓急,对不同类型整改分类施策,综合提升整改效率和质量。国家审计目前将审计查出问题划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类型,分类提出整改要求,立行立改类问题整改时限一般为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60日;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整改时限原则上为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1年内,要求被审计单位明确阶段目标任务;持续整改类问题整改期限最长为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5年,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通过分类整改在提升整改实效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4.建立审计整改“回头看”机制。审计整改“回头看”作为审计整改闭环管理的最后一环,对于切实提升审计整改成效有重要作用,“回头看”不仅限于对被审计单位提交的整改材料进行审核,而是一项需要规划、部署和实施的专项工作。高校以两年至三年为周期,根据学校需要开展全范围或一定范围的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切实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防止屡审屡犯情况发生,防范整改风险,实现审计整改闭环管理的目的。
(四)审计整改贯通协同机制
1.搭建整改协同工作框架,建立制度机制保障。审计委员会作为审计整改中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各类监督协同方推进审计整改的工作原则、责任分工、配合机制等,通过建立工作运行规则、不定期研究审计整改情况等方式,推动成员单位在审计整改上同向发力;通过建立审计整改制度、审计结果运用制度等,明确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财务会计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在审计整改工作中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的具体方式方法。
2.明确整改协同措施,建立整改研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在审计整改协同中贯通协作的具体措施。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体系,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参考;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共同针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线索的移交移送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巡审协作机制,开展巡审联动,确保审计和巡视各有侧重、深度融合;各类监督共同建立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的问责机制,联合开展审计整改约谈。
3.充分发挥国家审计指导监督作用,提升内部审计整改质效。国家审计将内部审计开展情况及整改情况纳入审计范围的做法,是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整改重视程度,提升内部审计整改质效;内部审计牵头开展国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有利于拓展内部审计视野提升审计业务能力,以审计专业优势推动学校高质量完成国家审计整改任务。
(五)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机制
1.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一是将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将审计结果作为年度党建、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研判单位政治生态的重要依据和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二是将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与被审计单位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以及奖惩等挂钩,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三是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同干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职务任免、岗位调整、年度考核以及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四是将审计结果作为完善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促进相关单位及时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做好制度建设、机制完善、流程优化等工作,推动问题整改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推动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不断健全。
2.强化整改责任追究。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审计部门应当按规定程序提请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对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未说明原因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不配合审计整改,以及审计整改中存在不作为、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未及时报告整改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形的,审计部门应当提出约谈意见建议。被审计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存在虚假整改、拒绝、拖延或敷衍整改,屡审屡犯且情节严重的,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高校审计整改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决策层级
高校党委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监督和落实责任,形成层层传导的工作格局,助推中层单位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纠正重审计、轻整改的认识偏差。高校党委直接领导审计工作,是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审计监督全过程,保障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基础和关键。高校审计委员会听取审计整改重要情况的报告,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审议和决定审计结果运用等重大事项,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等作出安排,有利于凝聚整改合力,实现多元协同配合。
(二)健全整改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高校可以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为先导,探索和完善其余类型的审计整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也可建立全面的审计整改制度,制度中应包含整改工作的总体原则、组织领导,整改工作中内部审计、被审计单位、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的责任,整改工作流程、要求、审计整改类型、时限、整改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等。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理顺工作流程,强化协同贯通。整改工作涉及到多方单位,如何使整改工作机制顺畅运行,需要在明确各方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方法。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整改责任
1.被审计单位主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作为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其现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被审计单位应将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畴中,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任务完成的具体时间表路线图,动态管理整改任务。应将审计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年度重点工作、发展规划相结合,从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防范经济风险的高度切实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源头整改。
2.加强监督管理责任。监督部门及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要以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抓手,建立审计整改奖惩问责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对审计揭示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举一反三,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针对体制机制问题、历史遗留及其他疑难问题,通过协调会等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对问题严重、屡审屡犯、整改不力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审计部门应根据职责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审计整改清单制度,将“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销号清单”对接,建立全过程问题清单,实现清单化动态管理。健全审计整改检查工作机制,多种方式和举措督促落实整改。
(四)明确整改标准,夯实技术保障
1.建立审计整改认定标准。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类型和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分类提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等整改类型,并在审计结果性文书中将整改要求具体化,对于不同类型问题和不同情况审计整改结果的认定,既要有相对明确统一的标准,做到同类型问题处理具有一致性、可比性,又要因实际情况而异,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类研究、分类施策。
2.规范整改结果审核程序。对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审核认定,审计部门应建立行之有效的规范化流程,形成审计项目主审初审、审计部门复核把关、审计组对账销号的审核机制,规范审计整改结果的审核认定。审计项目主审对被审计单位报送的审计整改报告及支撑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照整改要求及整改标准提出初步审定意见;审计部门对项目组提交的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将意见反馈被审计单位,必要时可以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进行研究。
3.探索信息化审计整改技术。探索建立审计整改信息系统,促进审计整改信息化与标准化、规范化相融合。建立审计发现整改问题清单,形成整改电子台账,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综合分析、重点督办,实现审计整改信息共享,促进重复性、频发性问题及时发现、有效整改。
(五)强化贯通协同,推动结果运用
强化贯通协同,构建大监督格局。内部审计应立足经济监督职责定位,不断深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事前,以审计计划为载体,广泛征集各部门建议,结合各类监督主体重点工作,锁定监督重点;事中,针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召开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加强共同研究剖析;事后,坚持合力促进整改,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推动各类问题的整改。
加强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联合各方力量强化震慑。高校应丰富审计结果运用方式和内容,切实开展协作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运用审计结果,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坚持系统观念,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把审计整改落实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推动改革有机结合,推动及时治标和根源治本有效统一,不断建立健全各领域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全面完善优化高校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审 核:陆银德
校 核:任盛文
编 辑:韦晓菲
来 源:甘肃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