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消防执法质量考评情况的通报

2014/09/07 5.4k 阅读 486 点赞
各大队:
  为进一步提高消防执法质量,促进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全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支队《2014年度消防执法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14年第一季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支队于3月20日至22日对各大队执法质量采取统一抽查案卷、大队之间互查、支队进行核查的方式进行了案卷评查和网上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执法质量考评共抽查各大队单位执法案卷64份(全部为纸质案卷),其中优秀案卷30份,占评卷总数的46%,良好案卷10份,占评卷总数的16%,合格案卷1份,占评卷总数的2%,不合格卷23份,占评卷总数的36%。
  民勤大队16份案卷得分:139.7(平均分8.7)
  凉州大队16份案卷得分:118.2(平均分7.4)
  天祝大队16份案卷得分:95.7(平均分6.0)
  古浪大队16份案卷得分:94.4(平均分5.9)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信息在监督系统内上传不及时或错误。部分行政处罚、临时查封及行政许可案卷未上传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主体信息资料。天祝藏族自治县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销服务综合楼竣工备案卷主体资料未上传至监督系统;古浪县瑞安旅社临时查封卷,在消防监督系统内未上传询问笔录以及被处罚对象的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古浪县国盛商贸行政处罚卷、古浪县尚品家宴行政处罚卷,未上传被处罚对象的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凉州区龙云电玩城行政处罚卷,《处罚决定书》中注明的法定代表人为黄万龙,上传的被处罚对象合法身份证明中注明的法定代表人为曹万龙。
  (二)执法程序严重违法问题。民勤县益足堂足浴临时查封卷,集体议案在调查取证之前,程序违法;天祝县德盛宾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2013年9月12日生成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检查结果为合格,9月21日出具《合格证》,不符合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营业的决定,同时承办人在9月21日生成同意营业的决定,报大队领导审批,大队领导于2014年2月18日才审批,执法程序严重超期;天祝藏族自治县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销服务综合楼竣工备案卷,2013年12月27日受理,2014年2月25日才抽查合格,严重超期;古浪县古丰乡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设计备案卷,2014年1月3日受理,2月10日才检查,制作检查记录,2月19日才将相关的附件上传至消防监督系统;古浪县瑞安旅社临时查封卷,2014年3月18日生成复查申请登记表,3月18日在系统内生成2月10日的复查检查记录,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的审批日期为3月18日,执法程序错误;古浪县温州商贸城行政处罚卷,2月12日检查,2月13日受案登记,2月17日才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古浪县国盛商贸行政处罚卷, 2月13日进行询问笔录,,2月15日集体议案,2月16日告知,2月17日才受案进行处罚,2月17日下发处罚决定书,3月10日申请分期缴纳罚款,3月19日缴纳罚款5000元,执法程序错误;凉州区天城宾馆临时查封卷,询问笔录的时间与集体议案为同一时间;凉州区金盛源茶屋行政处罚卷,凉州区伊人茶秀行政处罚卷,询问笔录的时间与集体议案为同一时间,相互冲突,处罚决定书在告知当日下发,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应当在受案之后,实施处罚之前,执法程序错误。
  (三)调查取证程序不规范。天祝县徐氏家俱城行政处罚卷,2013年12月6日受案登记,但是调查取证在12月3日就已经完成,行政处罚决定在2013年12月17日作出,对违法行为的摄像取证在12月27日才完成,并且直到2014年3月20日,才将相关调查取证的资料上传至消防监督检查系统;天祝县禧靓茶楼行政处罚卷,2014年1月18日下发处罚决定书,对违法行为的摄像取证在1月21日才完成,并且该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在3月20日才上传至消防监督系统;古浪县瑞安旅社临时查封卷,古浪县客都购物广场行政处罚卷,古浪县尚品家宴行政处罚卷,调查取证的询问笔录在集体议案之后。
  (四)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民勤县向日葵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卷,在《处罚决定书》中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在《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中又改为“给予民勤县向日葵贸易有限公司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天祝县忠华生态茶楼临时查封卷,该单位的监督检查时间为2014年1月20日,在作出的《临时查封决定书》中又写为在2014年1月22日的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
  (五)行政处罚案卷无执行情况登记。天祝县徐氏家俱城行政处罚卷,天祝县禧靓茶楼行政处罚卷,天祝县龙门鱼府火锅店行政处罚卷,天祝县凯尔亮百货超市行政处罚卷,古浪县客都购物广场行政处罚卷,凉州区川尕子火锅城行政处罚卷,古浪县尚品家宴行政处罚卷,无处罚执行情况的登记。
  (六)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部分法律文书存在填写内容不完整或不规范,用词不规范,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条文名称不全尤其是在2013年10月份对消防监督检查系统升级后,出现了法律文书编号混乱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填写不规范、不全面,过于简单,在涉及项目检查情况中没有如实记载检查时的真实情况,部分法律文书在系统内生成之后再装订案卷时不签名,主要存在于审批表中。
  (七)各类案卷装订不规范。部分案卷未严格按照《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进行装订,系统内结案归档不及时,存在页码编号不规范,顺序装订错误、文书页号不规范,部分案卷卷内订书针等金属物未拆除等问题。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档案不完善。各大队虽然在消防监督系统内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了“户籍化”管理档案,但是档案中建筑信息、重点部位信息、图纸信息大部分为空白,部分新调整的重点单位未建立重点单位档案,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重点单位信息录入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大队要严格落实消防执法责任制,抓好各项执法工作的落实,深入研究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相应对策,发现违法行政行为要及时处理,决不能遗患成害。
  (二)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通过执法质量考核和案卷评查发现,各大队均存在监督干部业务不熟练、法制观念不强、责任意识不清、执法程序混乱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消防执法工作的开展。因此,各大队要认真督促监督执法人员加强业务理论学习,特别是要针对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学习。
  (三)强化证据意识,确保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各大队一定要强化证据意识,特别是办理的消防行政处罚、临时查封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录音、录像、照片、询问笔录、物证提取等要严格依法取证,切实做到程序合法、依据准确、法律文书规范、各项资料齐全。
  (四)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各大队要结合总队第一次案卷评查和支队第一季度案卷评查通报的问题,按照部局《消防执法案卷评查规则》、《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和部局编印的《消防监督执法手册》,进一步加强法律文书归档管理和案卷内容考评工作,切实减少法律文书在制作与管理上的随意性,使法律文书和案卷做到内容全面、排列有序、装订整齐、格式规范,能够准确反映执法程序和成效。
  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执法质量考评通报的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请于4月5日前报支队防火处,逾期不报者,在第二季度考评中将实行扣分。
武威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4年4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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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