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防火部:
一、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
今年为止已累计向社会公布12条各类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涉及12家单位、覆盖全市各区县和轨道交通、水上等领域。其中 “公共娱乐场所未经开业检查”4条,“违法设计”5条,“占用消防车通道”1条,“停用消防设施、器材”2条。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支队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自2013年总队建立甘肃省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以来,支队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前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落实专人开展信息核查和上报工作,严格执行每月向社会公布一次的要求,并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互联网站建立专门板块,并及时抄送工信、工商、安监、住建、银行、保险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信息公布,落实抄告制度。支队严格按照总队制度规定,统筹做好信息采集、认定、审核、申报、抄送等工作,坚持每月1次的公布频次。并及时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与相关部门的市场监管、资质监管、工程监管、征信管理等挂钩,强化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的共享应用。
(三)加大监管力度,跟踪督促整改。支队对符合不良行为申报条件的消防违法行为,通过主动告知并合理运用抄送、约谈、重点监管等方法,切实触动违法单位和个人,督促其主动整改火灾隐患。尤其针对部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单位对存在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情况,在延长信息公布期限的同时,集中约谈了2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告知公布制度的意义、内容、违法后果。同时去现场指导,提醒整改完毕的单位主动递交变更信息申请,缩短公布期限,保证制度良好运转。
(四)增加媒体曝光,确保取得实效。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支队每月申报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经审核后,挑选典型案例经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支队在全市各大主流媒体集中报道了不良行为信息名单;除传统媒体外,还通过支队的微博、微信等形式发布不良行为信息名单,并挑选其中代表性信息,重点描述消防违法行为及火灾危险性,详细介绍消防部门严格执法过程,持续深入地向社会宣传公布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信息公布未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互联网站建立专门板块,公布不醒目,不便于群众查询。
二是由于未严格执行部总队规定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认定范围,信息公布数量少。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支队将充分认识建立实施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推进落实此项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纠正,确保制度落实见效。
武威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