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与公证处协调沟通,全力保障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身后事”一次办、一站办贯彻落实,让公积金业务办理更加省心、省时、省力。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职工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到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窗口申请提取公积金,工作人员确认资料无误后出具被继承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详情单,并对接公证处按程序出具公证书,继承人签署死亡提取受理单后,中心将被继承人住房公积金转入继承人指定账户后业务办结,实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身后事”一次办、一站办,方便了办事群众。截至目前,本年度全市共办理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102笔707.69万元。